大理州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理州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资金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大理州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理州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53LX0326001099。
(3)招标内容: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控制价(元)
★合价(元)
1
否
数显水平旋转仪
1
台
10000.00
10000.00
2
否
多管旋涡混匀仪
1
台
2000.00
2000.00
3
否
回旋式数显振荡仪
1
台
10000.00
10000.00
4
否
台式低速离心机
1
台
8000.00
8000.00
5
否
电热恒温水浴箱
1
台
10000.00
10000.00
6
否
洁净工作台
1
台
12000.00
12000.00
7
否
全自动医用PCR扩增仪(实时荧光定量PCR
检测系统)
1
台
130000.00
130000.00
8
否
高速离心机
1
台
10000.00
10000.00
9
否
干式恒温器混匀仪
1
台
10000.00
10000.00
10
否
单道加样枪
13
支
1300.00
16900.00
11
否
8道进样排枪
2
支
5000.00
10000.00
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5)交货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用户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7)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满足质量要求和使用需求的全新产品,一次验收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9)质保要求:质保期3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设备进入质保期。
(10)招标控制价:合计228900.00.00元,单价控制价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3)招标内容-单价控制价(元)”。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为1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2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2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招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即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情形1:已注册单位,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投标确认、线上缴费和下载标书。
情形2:未注册单位,请按以下流程操作:(1)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参照开户许可证中的相关内容填写,所填账户将作为办退投标保证金的默认关联账户(开户户名应与公司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账户信息作废处理);④联系人、联系手机、联系电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需如实填写;⑤因信息填写不准确造成无法联系及无法接收电子文档而不能按时参与投标,责任自负。)(3)提交审核。(4)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投标确认、线上缴费和下载标书。投标人注册咨询电话:王老师(0871-65376713)。
注: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五台路附8号(汉庭酒店<大理火车站店>旁)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4)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评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及“”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白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盛林路5号
联系方式:熊老师(0872-21289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杨俊瑶、师继承、郑艳、覃伟、刘海斌、邵航军、谭思思、臧敏
电话:0872-2312160(大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