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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浦口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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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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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浦口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JSZC-320111-XMGL-G2026-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26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1-XMGL-G2026-0002 项目名称:浦口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329.000000万元(采购包1:164.500000万元;采购包2:164.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164.50万元,采购包2:164.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污泥处置抗风险能力,确保工业废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合规有序、稳定运行,现需确定两家污泥处置服务单位,为浦口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提供污泥处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招标人考核意见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单价沿用中标单价,总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取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项目环评报告,环评批复。(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2.投标供应商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固废类别包括污泥(SW07),固废代码包括900-099-S07-03。(提供系统信息截图上传系统)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投标人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投标人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3-26 14:30 (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环境治理业。2.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4.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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