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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拍卖公告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6-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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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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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名称
一批报废资产
拍卖项目编号
NXZLPM-2026-13
拍卖机构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公示起始日期
2026.3.4
公示截止日期
2026.3.17
标的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物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汉延渠管理处
注册地(住所)
银川市清和街江南水乡景园小区B区1号楼
法人代表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
三、拍卖标的简况
一批报废资产(包括闸门、启闭机、螺杆、电机等),参考价38300元,保证金10000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宁夏瑞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2月10日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38300元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拍卖底价
人民币38300元
价款支付方式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参数及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2、本次拍卖标的物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类型、数量、质量等相关数均以移交时的实际类型、数量、质量为准且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实地勘查标的,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竞买人未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而参加竞拍的视为竞买人已全部了解了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完成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等工作。如处置标的物时涉及相关资质要求,且买受人符合相应资质的,则由买受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统一进行处置工作;如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买受人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买受人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及安全施工责任保证金,委托人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交付成交标的。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移交标的物,标的物移交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待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由我公司全额无息退还;
5、关于标的物,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6、买受人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拆除、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除、分类、装载、运输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除、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7、买受人应对拆除、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在拆除、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造成标的物以外的资产丢失、损毁、移位等经济损失时,由买受人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赔偿责任。如在拆除、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意外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自标的移交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标的物的权属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标的物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移交日之后发生的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人民币10000元
交纳时间
2026年3月17日17时前
交纳账户名称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交纳账号
50085348004000001
五、拍卖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等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未实地勘查、不了解标的状况、存在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接受标的。
3、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2)悔拍、拒绝配合标的后续移交工作;
(3)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竞拍协议书》等相关要求的。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及时将成交款及拍卖佣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并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展示时间
2026年3月16日-3月17日(10时-17时)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拍卖时间
2026年3月18日10时
拍卖网址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拍平台网站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
15595409898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马经理
联系电话
15307343654
传真
0951-5986008
重要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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