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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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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浦口分中心) 华东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PKFJ2601714-01SGGY
项目名称:
华东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2月24日 17:15
一、澄清修改内容
1、专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修改为“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如采用现金形式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履约担保(不计利息)”修改为“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履约担保(不计利息,如采用现金形式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2)中“完成结算及审计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修改为“完成结算及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4、其余无修改。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7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联系人:
于娟
联系人:
吴有进、鲁民颉
电话:
18951919879
电话:
1989586959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025-58151332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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