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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黄志宽(金江雅竹小区)转供电用电合同签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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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宾川县黄志宽(金江雅竹小区)转供电用电合同签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所属地区: |
云南 |
发布时间: |
202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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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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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黄志宽(金江雅竹小区)转供电用电合同签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6-02-24
正文
正文
宾川县黄志宽(金江雅竹小区)转供电用电合同签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宾川县黄志宽(金江雅竹小区)转供电用电合同签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人为大理州宾川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与金江雅竹小区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友好协商,双方就对物业内的室分系统转供电结算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1. 合同主体:
甲方:黄志宽(小区及业主委员会代理人)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
2. 合作内容:
乙方在甲方在其管理的金江雅竹内设有2套电信室分系统,共计2块独立电量计量装置(按实际使用为准)。为确保上述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电力供应,并合理、公正地计算电费,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电费结算。
3. 计费标准:
双方一致同意,电费单价定为人民币0.55元/千瓦时,此价格适用于整个合同期限内。实际用电量将依据结算周期结束时电量计量装置所记录的数据为准。
4. 结算方式:
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周期内的实际用电量数据。乙方在收到数据后,将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单价计算应支付给甲方的电费总额,并及时完成支付。
5. 合同期限:
合同自2025年12月01日起生效,至2028年11月30日终止,有效期为三年。
6、黄志宽为小区代理人情况说明:
宾川县金江雅竹小区电力账号开户名为原物业管理公司:宾川安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经退出小区管理,现为业主自治、无物业。现为正常开通设备及支付转供电电费,业主委员会委现授权黄志宽(身份证号:532924197907111313)为小区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全权代表收取金江雅竹小区基站产生的转供电电费,委托期限: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8年11月30日止,业务委员会已商讨。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黄志宽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2月28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苏连杰,18087282507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莹,133787191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大理州宾川县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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