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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开放大学中国电信基站用电(电费)的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6-02-24
正文
正文
关于广州开放大学中国电信基站用电(电费)的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广州开放大学中国电信基站用电(电费)的采购公示采购人为越秀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广州开放大学中国电信基站用电的需求,拟向广州开放大学采购用电,合作期自2026年3月15日至2028年12月31日。电费根据乙方设备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价格为0.731元/度,计费用电量为实际用电量。以后供电部门电费单价标准出现调整的,相应调整本协议单价。由于该物业为广州开放大学所有,故向广州开放大学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广州开放大学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2月27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旭鹏,18928822182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越秀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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