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智能数维兰州区域智能工厂项目全厂集控中心大屏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
中铝智能数维兰州区域智能工厂项目全厂集控中心大屏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26-ZB10061)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4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2月26日
中铝智能数维兰州区域智能工厂项目全厂集控中心大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026-ZB10061),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甘肃欣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9002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
45 |
2 |
宁夏华冠工程有限公司 |
1263780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30天 |
3 |
宁夏大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72360 |
合格,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
合同签订后45天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甘肃欣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宁夏华冠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宁夏大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邓鹏,联系电话:18009595853,邮箱:283469980@
(二)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暂停投标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电话:13603449322,邮箱:shy_l@。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电话:17602880761,邮箱:zhlzhnjb@。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万合米大厦1幢1201室-3
联系人:王琳博
电话:18167156668
电子邮件:50539594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邓鹏
电话:18009595853
电子邮件:283469980@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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