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3月2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工程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274001001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工程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5]4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项目新建1栋教学实训楼,总建筑面积23918.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27.61平方米,功能为教学实训用房,地下建筑面积3990.80平方米,功能为人防工程及机动车库。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线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所需资金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自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3号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概算编制)、涉及到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业深化设计及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补充设计等以及设备材料选型及物料表)、设计各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要求: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后33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15天完成概算编制;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6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仓储、厂房除外)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