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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领先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代理直接采购预公示
公告名称:
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领先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代理直接采购预公示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6-02-11
详细内容:

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领先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直接采购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西领先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代理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西领先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代理



(二)采购人: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广西领先新能源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拟聘请律师代理案件一审诉讼服务。



(四)采购内容:广西领先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代理服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3.5 万元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甲1栋20层。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2月11日13时3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2月12日13时3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台(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CD座10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277002425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机构联系电话:0771-2231084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CD座10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277002425









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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