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航检分公司2026年度激光雷达扫描数据预处理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航检分公司2026年度激光雷达扫描数据预处理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的采购人,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委托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航检分公司2026年度激光雷达扫描数据预处理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
2、项目编号:NMDL-2026--001。
3、采购内容:
标段
标段名称
项目单位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拟入围供应商数量
最高限价
(元/公里)
1
2026年度激光雷达扫描数据预处理服务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航检分公司
详见技术规范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采购人指定地点
1家
164.00
4、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01.0568万元。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
5、在后续服务期内,如遇已成交供应商不满足履约能力,项目建设单位可酌情选择本次采购成交候选人第二名递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方式:-右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 00069689 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首先登录官网: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1月30日~2026年02月05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上午9时3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5日上午9时3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02月05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六、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6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七、采购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无采购限价的入围、框架、单价、费率类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 A2 323号
联系人:安胜利、柏春婷、魏晨浩、娄国华、李娜
联系电话:0471-3916980、15184702916、18614839555、13245124552
邮箱:sxzxnmg@
2026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