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对黄麻村口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DMH-2026-0001
二、项目名称:黄麻村口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71880元(最高限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可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500元(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我公司只接受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七、提交响应文件:
1.提交时间:2026年02月1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广东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开启:
1.时间:2026年02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东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本公告的发布: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公告及相关澄清、修改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