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2026-2027年度海上原油运输服务框架项目
辽河石化公司2026-2027年度海上原油运输服务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SY35-FW005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石化公司2026-2027年度海上原油运输服务框架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根据辽河石化公司计划安排,2026-2027年度辽河石化公司预估船运原油25万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由国内曹妃甸港(液化气码头)到盘锦港海上船运服务。
2.2招标范围:由曹妃甸港(液化气码头)船运原油25万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到盘锦港海上船运服务,最高限价66.5元/吨(含税)。
总拉运量不超过合同标的额。
2.3服务期限:2026年3月1日(暂定,以合同具体签订履约时间为准,合同具体签订履约时间不得早于开始节点)至2027年12月31日。
2.4标段(标包)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本项目估算金额:估算金额1900万元(不含税)。
2.6最高投标限价:曹妃甸港(液化气码头)最高限价66.5元/吨(含税),预计25万吨。
2.7报价方式:固定吨运输单价(含增值税9%及其他所有费用)。
2.8技术要求或安全要求:
1、保证货物的原装、原转、原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承运的货物卸净,保证商检确定的卸货温度,原油温度不低于46℃或结合油品性质确定加温温度。
2、原油的在途运输损耗不超过1‰,超过部分损失由船方负责赔偿,且卸货港干仓不大于装货港的油角数量。
3、船只要滞港配合卸船装车过程,滞港天数以6000-7000吨/天为基数,(以启泵时间开始计时费用不能另计)2万吨船舶预计卸船4天。
4、承运方船舶必须满足卸货港(盘锦港)码头对船舶靠泊等级要求。
5、安全要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原油在装货港越过船舷法兰上船后到卸货港越过船舷法兰前发生事故的,由中标方负全责,并赔偿给招标方及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跨省沿海原油运输资质,且所有运输船舶运营手续齐备,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范围包括原油运输)、《船舶营运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1.3运输能力:能保证至少有三艘载重吨为2万吨油轮及以上的船舶(自有或租赁,租赁方需提供租赁合同,同时租赁方需提供资质要求中第1.2项所列的三项证书),运输船舶要具有良好的加温卸货能力,保证原油卸货温度达到商检认同的卸货温度。
3.1.4具备较强协调能力,能有效协调海事局、油田、港口、船公司以及各炼厂等,保证油轮及时装卸货(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配合完成两个港口的相关手续办理,保证按时装卸船的前提下,完成进出港口的相关手续,所涉及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3.2业绩要求:具有内陆沿海原油运输资质,国内原油运输经验3年及以上,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累计不低于50万吨的原油海上运输或代理服务业绩。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0日18时至2026年2月25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9.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 style="box-sizing: inherit;">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3月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辽河石化公司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联系人:陈恩辉 | 澄清异议受理: 联系人(异议):李双辰、李孟阳 联系电话(异议):024-86916260 电子邮箱(异议):syfyh@ |
电话:0427-7658329 | 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电子邮箱:sylsc@ |
2026年2月
附件:中金支付--投标商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