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霍煤联创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受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聘请中介机构对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该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CDL-2026-ZB-0201
(三)招标内容: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开展资产清查、价值评估及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权属核查、价值评估(含市场价值、使用价值分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五)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六)质量要求:确保评估内容完整、程序合规、方法适当、结论公允、格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采购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
(八)项目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财务资料所在地)、通辽市奈曼旗(项目建设地,项目资产所在地);
(九)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15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十)本次报价包含税金、业务人员住宿、交通费等服务期限内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且为依法设立并具有执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
1)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
3)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4)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
3.业绩要求: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成立公司自成立起算)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1份。
4.项目团队要求:评估团队需包含具有资产评估能力的专业人员。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新成立公司自成立起算)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印章齐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购买方式
1.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9日9时00分至2026年0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时间内登陆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 Store和安卓腾讯应用宝下载"中招互连"APP,也可打开国信e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方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六.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费用负担
(一)中标人除需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外,还需支付场所服务费。中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单价、费率类项目,按照项目成交单价、费率的降幅比计算成交总价,按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塔 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84751345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煤联创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珠斯花大街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9904756350
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