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原广州市黄埔区广播电视大学(西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遴选项目编号:HPJL【2026】02001)进行公开遴选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的议价供应商。本次遴选项目的需求如下:
一、遴选条件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原广州市黄埔区广播电视大学(西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单位为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遴选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潜在申报人进行公开遴选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的议价供应商资格。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原广州市黄埔区广播电视大学(西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遴选项目编号:HPJL【2026】02001
3、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866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5、服务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遴选范围:根据用户需求书内的全部服务内容。
三、申报人资格要求
1、申报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申报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申报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报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申报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报函》。
5)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报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报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报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见遴选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申报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遴选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申报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记录:申报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