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新老院区定制通勤车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6年2月13日17:30之前报名。
一、需求调查项目:新老院区定制通勤车服务项目。
二、需求调查项目简介:
(一)服务要求
1.车辆配置及设施要求
1.1车辆配置数为3台。
1.2登记日期≥2021年1月1日,车辆证照(含保险)齐全有效、技术状况满足国家运营车辆技术标准。
1.3车身长度<9米,座位数≥19座,核载人数≥50人。
1.4车内具备冷暖空调。
1.5安装双摄像头(车内+驾驶区)。
1.6车辆需配置一键报警装置、2具灭火器、2把应急锤、1套急救箱等。
1.7车辆标示内容由院方确定,采取车身喷涂、车辆显耀处张贴或摆放标示牌等方式展示。
1.8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车辆保养等,并做到每日晨检(刹车、轮胎、灯光等)。
1.9供应商因车辆检修、保养或其他工作原因有权调动指定的固定服务车辆,但不得影响双方约定的定制公交发放。供应商指定或临时替运的服务车辆须符合以上要求。
2.驾驶员要求
2.1持A1/A3驾照,驾龄≥3年,3年内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2.2身体健康,无有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重大慢性疾病。
2.3承运之前、承运期间禁止饮酒、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
2.4严格遵守《道交法》,文明驾驶,礼貌行车。行驶时禁止接打电话、聊天等与安全驾驶无关的任何事情。
2.5严禁与乘客发生争执。
2.6主动协助携带医疗设备、重物的乘客。
3.运营要求
3.1按院方指定线路、停靠点运营,供应商可提供参考意见。
3.2严格执行院方确定的运营时间及班次,并保证班次发放的准点率。高峰期≤15min/班,首末班准点率100%。
3.3运营途中只上不下,在遵守《道交法》前提下按院方要求设置上客点。
3.4院方配备安全管理员,在车内张贴线路图、班次表、投诉电话、驾驶员信息等内容。
3.5每班次运营后需完成车厢清洁、消毒并通风。确保车辆内饰整洁美观、环境优良、车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垃圾等。
4.考核要求
4.1考核原则
①考核目的:以“安全、准点、舒适”为核心,建立可量化、可追溯、可问责的考核体系。
②考核方法:数据为主、抽查为辅。
③考核周期及部门:由医院相关部门组织,按月进行考核评分。
4.2评分细则(100分制)
当月考核得分≥80分,全额付款,当月考核得分<80分,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0%。
4.3红线条款(发生以下情形,院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医疗物资损毁。
②乘客满意度连续三个月<80%。
③擅自停运或私自减少班次。
④伪造检测、保险、培训记录。
4.4考核评分表:
| 指标 | 达标值 | 监测方法 | 分值 | 扣分规则 |
| 准点率 | 到院误差10分钟内 | GPS轨迹比对排班表 | 20 | 每超1次扣2分,天气报备除外。 |
| 车辆故障率 | ≤1次/月/车 | 维修记录+报修台账 | 20 | 每超1次扣5分;故障未在10分钟内解决扣5分(含1次内)。两项合并计算。 |
| 乘客投诉率 | ≤3次/月/车 | 医院监管部门统计 | 20 | 投诉属实且属驾驶员主责,扣5分/次。超过3次,本项不计分。 |
| 车辆卫生 | 每日消毒清洁 | 不定期抽查 | 10 | 抽查不合格,扣2分/次 |
| 设备完好率 | 100%完好 | 不定期抽查 | 10 | 每缺/损1项扣2分/次。 |
| 乘客满意度 | ≥90% | 匿名电子问卷(覆盖50%职工) | 20 | 每降1%扣1分,低于85分启动服务整改。 |
5.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旅客运输”或“汽车租赁”相关内容。
5.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县际及以上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5.3自有营运客车不少于20辆(9座及以上),车辆登记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且全部为投标人自有产权(以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
5.4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且须持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
5.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以交警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5.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每日06:50—18:40连续运行,节假日照常服务,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2.服务地点: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园口院区—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新院区。中途停靠点及线路走向以院方最终确认为准。
3.付款方式:
按实际运行趟次(往返)计算公里数和费用。按月结算,当月费用于下月内付清。
4.报价要求:
4.1采用固定单价报价(XX元/公里/车),报价包含人工、燃油、保险、维修、管理、税费等全部费用;
4.2供应商须分别报出19座、23座、30座三种车型的单价,院方人根据实际需求调派;
4.3三年服务期内单价固定不变,任何政策性调价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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