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转让标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