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1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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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837.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134.74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占用曹妃甸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既有用地,不增加占地,总建筑面积18497.92平方米,建设生产服务中心楼一栋,具有生活配套服务功能。
建设地点: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既有辅建区内,综合楼以西,110kV 变电站以北,4#变电所以南。
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510 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评定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 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等相关全部设计工作,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和相关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246.0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合同总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备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及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附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5、其他人员要求:本项目除配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外,还需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各1人。
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5 09:00:00
至 2025-04-2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1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常佳旺、刘子初,联系方式:0335-360878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5-8757269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3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曹妃甸工业区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66000
邮编:
066000
联系人:
李硕
联系人:
常佳旺、刘子初、裴召银
电话:
0335-3092886
电话:
0335-3608786、13230904419、15733564648
传真:
/
传真:
0335-3608786
电子邮件:
lishuo0043@126.com
电子邮件:
hxzb033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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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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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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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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