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98-5/2025-00120
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12日10:48
名称: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AB区C、L、F、K编号被征收户周凤等8户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决定的通告
文号:东府函〔2025〕151号
主题词:无
东方市人民政府
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AB区C、L、F、K编号被征收户周凤等8户
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决定的通告
东方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11日对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AB区C、L、F、K编号被征收户周凤等8户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详见附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现予以通告。
附件:1.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A区C编号被征收户周凤房屋及附
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东府行决〔2025〕12号)
2.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L编号被征收户黄亚顺土地及
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东府行决〔2025〕13号)
3.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F编号被征收户黄亚伍土地及
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东府行决〔2025〕14号)
4.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K编号被征收户林日镜土地、
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东府行决〔2025〕15号)
5.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K编号被征收户卢运嫦土地、
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东府行决〔2025〕16号)
6.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K编号被征收户李琼花土地、
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东府行决〔2025〕17号)
7.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 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K编号被征收户卢琼珍土地、
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东府行决〔2025〕18号)
8.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K编号被征收户吉金花土
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东府行决〔2025〕19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K编号被征收户卢琼珍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K编号被征收户李琼花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K编号被征收户卢运嫦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K编号被征收户林日镜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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