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养老院新建项目EPC总承包答疑文件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渡口区养老院新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答疑、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若采用纸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请问:保函受益人如何填写?本项目为两个项目业主,请问:若中标,本项目的履约保函受益人如何填写?
答: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如遇银行或融资担保公司要求只能填写一个受益人的情形,受益人一栏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详见补遗4。
问题2(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请问是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提到的所有承诺,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七)承诺”格式进行承诺即可?
答:(1)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内容或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2)是。
问题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请问是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提到的所有承诺,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七)承诺”格式进行承诺即可?(3)若采用纸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请问:保函受益人如何填写?(4)本项目为两个项目业主,请问:若中标,本项目的履约保函受益人如何填写?
答:(1)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内容或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2)是。
(3)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如遇银行或融资担保公司要求只能填写一个受益人的情形,受益人一栏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详见补遗4。
(4)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如遇银行或融资担保公司要求只能填写一个受益人的情形,受益人一栏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详见补遗4。
问题4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题5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题6(1)请问***公司(属于重庆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两家国有担保公司为了规避担保赔付风险,每开一张投标保函都要再到***购买一份保单,由***进行兜底赔付,两家融资担保企业本身不进行赔付,据悉***公司因风险综合评级未达监管要求,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最重要的是根据渝银保监财险(2023)52号文件:关于规范发展保证金替代类保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出具有担保或保证性质的见索即付担保保函,***公司这种借壳参与重庆保函市场,间接性出具担保保函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公然藐视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出具的保函是否还合规有效?招标人是否还能接受?***公司员工,以***、***等为首的国有企业高管,带头违纪为法,想用这种方法操控重庆投标市场、垄断重庆投标市场,在国家倡导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居然提高收费,对我们重庆建筑企业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举例说明:出一笔保证金70万的投标保函,从市场上收320元以上,但是***、***收30元,***收90元,其他的全部私人占有,每天出担保保函几百单,细算这是多大的一笔收入,***,***等通过与中介代理合作的方式中饱私囊,这种贪污和薅国有资本羊毛,简直无法无天。我司后期将会去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和市纪委实名投诉举报,这种公然的违法违规业务模式合作,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为我们企业创建一个好的营商环境。(2)关于“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3)请问***公司的股东“***公司”是失信被执行人且限制高消费和另外一个股东“***公司”有清算。***公司且有股权出质和有动产处于抵押状态等等,他们开具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4)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综合查询)查询,***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4851691.08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5)请问以上这几条质疑,频繁出现在最近招标挂网项目的质疑内容里面,到底开这几家的投标保函合不合格?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款已明确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部分
补遗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原文:“...5.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
修改为:“...5.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
补遗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其他要求”
原文:“...6.2.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
修改为:“...6.2.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
补遗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保证金
原文:“...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修改为:“...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
说明:1.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如需免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符合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
2.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候选人,经查实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补遗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 其他
原文:“1.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新点软件技术原因,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只能显示一个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或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资料时,无论选择任意招标人名称均可,且该问题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修改为:“1.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新点软件技术原因,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只能显示一个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选择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人在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资料时,保函受益人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如遇银行或融资担保公司要求只能填写一个受益人的情形,受益人一栏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补遗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
原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补遗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类似设计业绩”
原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补遗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原文:“...14.4 付款计划表
本合同工程不采用合同通用条件约定的付款计划表方式,进度款支付采用下列方式:
(1)设计进度款支付
设计进度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①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优化设计及审查,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中标设计费金额的80%(不低于80%);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剩余设计款...”
修改为:“...14.4 付款计划表
本合同工程不采用合同通用条件约定的付款计划表方式,进度款支付采用下列方式:
(1)设计进度款支付
设计进度款不单独支付,含入合同价格内随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
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项目业主)
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理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义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5000012025032800103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