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CT机、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JLWLGC-W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口腔CT机、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LWLGC-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口腔CT机
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台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市
02
口腔扫描仪
台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项目预算: 20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内,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投标人存在上级代理商的,还应提供上级代理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2日至4月9日,每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广阳西路21号招标部(代理机构地址)。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7.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2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内,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7.3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投标人存在上级代理商的,还应提供上级代理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4月23日13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4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广阳西路21号二层会议室(代理机构地址)。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14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广阳西路21号二层会议室(代理机构地址)。
※八、样品
采购包(1):不需要现场踏勘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不需要提交样品。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中咨华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宁、刘旭坤、史利铁(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010-61351371
移动电话: 18501250640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广阳西路21号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杨保卫
办公电话: 66774709
移动电话: 18910503770
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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