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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通知(2025-VGBRCA-F1002)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通知(2025-VGBRCA-F1002)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4-02
详细内容:
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VGBRCA-F1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辅助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VGBRCA-F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辅助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玖万陆仟元整(896,000.00);

3.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玖万陆仟元整(896,000.00);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注册登记,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取得该证明的,须承诺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满足此项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2日至4月15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取得该证明的,须承诺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满足此项要求。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39288519@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2、1003、1006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10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2、1003、1006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何小姐

办公电话:0755-82786018/038分机号810/806

移动电话: 18998917907

传    真:0755-82786028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755-22389027

移动电话:18998918770

十一、监督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高先生

办公电话:0755-22389037

移动电话:1334731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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