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某部基础设施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通知(2025-JHDFSD-F4006)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某部基础设施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通知(2025-JHDFSD-F4006)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01 |
详细内容:
|
2025年度工程咨询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JWZJJH-G4006)
我部2025年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ZJJH-G4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2025年度工程咨询服务采购
1项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金华市、衢州市(具体项目地点于签订合同时或后期开展时提供)
1年。实际服务时间以本年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具体项目建设周期延期至下一年度,服务时间相应顺延,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本项目监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报价分别按照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报价范围:90%≤监理投标报价或造价咨询投标报价≤60%,报价不在此范围视为无效投标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承诺函】;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八)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等三个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三、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5供应商承诺声明”【提供承诺函】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建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lap.mil.cn/)进行注册。文件申领时间内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提供网站注册成功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03 月 31日至 04 月 09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
(二)申领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某单位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文件提供联系人: 何先生、联系电话:18757865128 。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04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4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 04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先生、何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3738939237、18757865128
传 真: /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 金华某单位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方式: 18367927712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