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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告
公告名称:
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2-06-21
详细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6-20 至 2022-06-21









撰写单位: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2-210800-01576











项目名称: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中标(成交)金额:9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





服务类





名称:C169999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 1、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 辖区内全部已核发排污许可证(重点及简化管理)的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监测项目及频次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确定监测项目及频次。(具体检测频次、监测项目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 采取每月一次的监测频次,监测项目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确定。(具体检测频次、监测项目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3、应急监测: 辖区内企业及辖区内海域、河流出现环境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应急监测。 4、信访监测: 自贸区接到来访、信访、平台转办、上级交办的环境投诉举报案件,根据投诉举报的内容,所采取的环境监测行为。 四、其它检测服务:按甲方要求检测并出具报告。 (一)人员及设备要求:人员及设备要求:因项目中涉及的行业较多,挥发性有机物包含的类别多而复杂,存在不可预见性的检测和不可预见性的应急检测,要求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分析能力,检测设备具有先进性、高端性、配置全面,能完全满足项目的需求。服务单位具有较强的检测能力,要求服务单位资质认证书中需具备一定数量的检测项目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检测项目。同时具备应急检测能力,能按照甲方需求第一时间到达集合地。(二)服务成果: 每家受检企业出具1正本1副的检测报告。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乙方提交报告时,甲方按出具报告产生的款额,每月支付一次,最后一次余款于服务期满后一并结算(不计利息)。开具发票为普通发票。 (四)其它要求: 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时,如有其未包括检测项目,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委托其他单位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价执行。 合同期内如果收费标准更新,执行新标准,按新的收费标准计费。





服务要求:1、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 辖区内全部已核发排污许可证(重点及简化管理)的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监测项目及频次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确定监测项目及频次。(具体检测频次、监测项目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 采取每月一次的监测频次,监测项目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确定。(具体检测频次、监测项目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3、应急监测: 辖区内企业及辖区内海域、河流出现环境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应急监测。 4、信访监测: 自贸区接到来访、信访、平台转办、上级交办的环境投诉举报案件,根据投诉举报的内容,所采取的环境监测行为。 四、其它检测服务:按甲方要求检测并出具报告。 (一)人员及设备要求:人员及设备要求:因项目中涉及的行业较多,挥发性有机物包含的类别多而复杂,存在不可预见性的检测和不可预见性的应急检测,要求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分析能力,检测设备具有先进性、高端性、配置全面,能完全满足项目的需求。服务单位具有较强的检测能力,要求服务单位资质认证书中需具备一定数量的检测项目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检测项目。同时具备应急检测能力,能按照甲方需求第一时间到达集合地。(二)服务成果: 每家受检企业出具1正本1副的检测报告。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乙方提交报告时,甲方按出具报告产生的款额,每月支付一次,最后一次余款于服务期满后一并结算(不计利息)。开具发票为普通发票。 (四)其它要求: 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时,如有其未包括检测项目,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委托其他单位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价执行。 合同期内如果收费标准更新,执行新标准,按新的收费标准计费。





服务时间: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上半年检测工作





服务标准:1、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 辖区内全部已核发排污许可证(重点及简化管理)的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监测项目及频次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确定监测项目及频次。(具体检测频次、监测项目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 采取每月一次的监测频次,监测项目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确定。(具体检测频次、监测项目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3、应急监测: 辖区内企业及辖区内海域、河流出现环境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应急监测。 4、信访监测: 自贸区接到来访、信访、平台转办、上级交办的环境投诉举报案件,根据投诉举报的内容,所采取的环境监测行为。 四、其它检测服务:按甲方要求检测并出具报告。 (一)人员及设备要求:人员及设备要求:因项目中涉及的行业较多,挥发性有机物包含的类别多而复杂,存在不可预见性的检测和不可预见性的应急检测,要求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分析能力,检测设备具有先进性、高端性、配置全面,能完全满足项目的需求。服务单位具有较强的检测能力,要求服务单位资质认证书中需具备一定数量的检测项目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检测项目。同时具备应急检测能力,能按照甲方需求第一时间到达集合地。(二)服务成果: 每家受检企业出具1正本1副的检测报告。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乙方提交报告时,甲方按出具报告产生的款额,每月支付一次,最后一次余款于服务期满后一并结算(不计利息)。开具发票为普通发票。 (四)其它要求: 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时,如有其未包括检测项目,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委托其他单位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价执行。 合同期内如果收费标准更新,执行新标准,按新的收费标准计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关家辰、杨大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

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联系方式:

0417-6655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







联系方式:

0421-2920608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宪昕







电 话:

0421-29206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采购网.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科维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

科维营业执照新 (2).jpg









3.其他:

CMA资质证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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