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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通政壹号·巷遇文化创意园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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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泉州通政壹号·巷遇文化创意园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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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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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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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JL20220301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泉州通政壹号·巷遇文化创意园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2-06-13二、更正信息1、《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6.评标办法:A、价格部分(满分30分)2.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评标项目评标方法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报价部分)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
第2页共3页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内容不变。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第3页共3页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泉州古城巷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女士联系方法:15880897810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梅峰社区少林路385号刺桐时代村C栋2楼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联系方式:0595-22795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郭女士电话:0595-22795666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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