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03地块新建学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复核)
(公示期: 2021年1月 21日至2021年1月25日)
项目标段名称
| I03地块新建学校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99457481.83 |
项目编码
| 500001202011300010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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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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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6817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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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6739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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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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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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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96175408.9
| 540日历天
| 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鄢雪峰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渝200121226381 |
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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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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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一期)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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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原拟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四川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项目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第 3 条业绩要求和答疑通知回复里明确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明材料”是指业绩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1 条款,作否决投标处理;
2、原拟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第 2条要求里明确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9 条款,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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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复核结论:原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同意对原拟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四川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拟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否决投标处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推荐原拟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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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023-68173589 )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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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21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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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