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四次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0)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梁集镇西渭河以西、徐淮高速以北、梁南大沟以南。
2.1.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5000吨;新建提升泵站1座,提升能力为1000吨/天。
2.1.3合同估算价:29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2.2招标范围: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含所有附属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7 年 12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 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 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 p : // www .xuzhoucredit. gov.c n ]“征信服务公司”专栏 ,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 、0516-80800966);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 月21 日09时00分至2021年3月3 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 日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cn/)上发布。
注:本公告为四次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四次公告的投标,须在四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 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电话:0516-670127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硕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梁集镇府前路1号 地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翡翠公馆loft-c-809
邮 编:221200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王珊联 系 人:孙梦奇
电 话:15061716237电 话:15862165568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