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按类型分为2类4个包,其中涉及基建类维护的按区域划分为3个包,公共照明类为1个包。本项目暂估预算为3400万元/年(其中第一包(原河西片区)预算为1000万元/年,第二包(原凤凰片区)预算为1000万元/年,第三包(原天涯片区)预算为1000万元/年,第四包预算为40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一)基建类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内容:负责招标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全面应急维护服务(公共照明设施除外);负责统计我区辖区道路、市政雨污水管网、公园基建设施等市政设施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归档、留存;负责日常巡查辖区内公共市政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存在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报告;在区住建局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处理我区辖区内市政设施维护类的投诉,并做好调查核实及协调处理、转单、回复等工作;负责上级单位安排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等工作;配合各职能局开展关于市政应急维护方面的调查、处置等工作。(二)公共照明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内容:负责统计我区辖区内路灯数量、型号、规格等基本信息,制作安装路灯信息牌,并进行归档、留存,以备查验;负责日常巡查辖区内公共照明等电力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保障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并协助采购人对被损坏、被盗取的设施设备进行调查和报案;在区住建局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接收我区辖区内关于公共照明等电路故障的投诉,并做好调查核实及协调处理、转单、回复等工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第一包至第三包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第四包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2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3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包,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包竞标,若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标包竞标,则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无效。3.4之前在服务我区市政设施应急维护服务项目期间,未能有力地为我区市政设施应急维护进行服务,出现季度评分为非“良好”或季度评分为非良好第一档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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