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新综合修理工间起重机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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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部 |
行政区域 | 惠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18日 15: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彭婷芳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86554820 |
采购单位 | 某部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博罗县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工 18665962227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云山东路四号1栋4楼40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婷芳 159865548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JLNSHA-W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2021-JLNSHA-W1001采购新综合修理工间起重机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内容: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10 )(页码:20)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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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的封装
| 1.纸质投标文件:①正本:1份;副本:5份;
②开标信封:1份。
2.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
3.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样品。
4.是否要求提交投标原件(即证明材料原件):
不要求。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第14.3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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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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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的封装
| 1.纸质投标文件:①正本:1份;副本:5份;
②开标信封:1份。
2.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
3.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样品。
4.是否要求提交投标原件(即证明材料原件):
□不要求。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第14.3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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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1年0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第14.3条的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三、投标文件> 14. 供应商资格、资信、落实政策和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页码29】)
14.3. 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出示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评标时进行核对。是否要求原件核对及需要核对的证明材料将在《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技术评审表》(如有)、《商务评审表》(如有)中予以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在投标时递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可能影响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或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将在评审结束后如数退还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
联系方式:刘工 18665962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云山东路四号1栋4楼401
联系方式:彭婷芳 15986554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婷芳
电 话: 1598655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