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6,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宁河区实验学校创客实验室及附属设施购置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编号:NHCG2020273)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实验学校创客实验室及附属设施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NHCG202027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实验学校创客实验室及附属设施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新农村建设担保服务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2020273 项目名称:宁河区实验学校创客实验室及附属设施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03.0万元 最高限价:103.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103 | 103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5.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基金有效票据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5日到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新农村建设担保服务中心)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口幸福总部大厦九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勘查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25日上午09:00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教学设备站集合(地址:宁河区芦台镇薄前村西侧,电话:022-69110182),组织踏勘现场及现场答疑。具体踏勘地点为宁河区实验学校。投标代表自愿参加,不参加的视为已经知晓现场状况,后果自负。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薄前村西侧(原辰光制衣厂院内) 联系方式:02269592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209室) 联系方式:022-6957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022-69570013 采购文件下载 1_宁河区实验学校创客实验室及附属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2021.1.7.doc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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