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1202100002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汶川生态环境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污染源、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11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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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第二章 磋商须知“18分包:不允许分包”更正为“18分包:允许分包;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原二、总 则“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更正为“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28.1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8.2 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作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14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监督电话:0837-6223822;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财政部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规定等相关规定,上述文件及详细情形见附件。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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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汶川生态环境局 |
地址: | 四川省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1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837-625792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7层701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028-8745682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符先生 |
电话: | 028-8745682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