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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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福清市公安局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一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福清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福清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13日 16:07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116.532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剑辉
项目联系电话
13705906988
采购单位
福清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0590698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9
福清市公安局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一中心家具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1]BYZB[GK]2020039-1)
一、项目编号:[350181]BYZB[GK]2020039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一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BYZB[GK]2020039-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35号茂泰大楼7I单元
1142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BYZB[GK]2020039-1 包1
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699
其他家具用具
其他家具用具
人友
JM-001等
1(批)
1142500
1142500
五、评标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剑辉 (包1)
评审专家:
林萍,钱红,李南芳,黄兴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中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B、代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中标金额 人民币100万元以下, 收费费率标准:1.50%;中标金额人民币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C、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114010400008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BYZB[GK]2020039-1 包1 :16568元
收取对象: 中标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其本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告知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联系方式:13705906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 罗娴静
电话: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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