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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分公司炼油厂消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齐鲁分公司炼油厂消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齐鲁分公司炼油厂消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齐鲁分公司炼油厂消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炼〔2020〕2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齐鲁分公司炼油厂消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齐鲁分公司炼油厂消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界区内。
2.3建设规模:炼厂南区新建消防给水泵站1座,站内设2台电动机消防给水泵、2台柴油机消防给水泵、1套消防稳压设备、5000m3消防水储罐2台;炼厂南区新建消防泡沫站1座,站内设1台电动机消防给水泵、1台柴油机消防给水泵、1套泡沫比例平衡装置、500m3消防水储罐1台;炼厂北区新建消防给水泵站1座,站内设2台电动机消防给水泵、2台柴油机消防给水泵、1套消防稳压设备、6000m3消防水储罐2台;炼厂北区新建消防泡沫站1座,站内设1台电动机消防给水泵、1台柴油机消防给水泵、1套泡沫比例平衡装置、500m3消防水储罐1台;一油品八罐区改造消防给水泵站1座,拆除原有2台电动消防给水泵,新增2台电动机消防给水泵、1台柴油机消防给水泵;二油品不合格油罐区改造消防给水泵站1座,拆除原有2台电动消防给水泵,新增2台电动机消防给水泵、1台柴油机消防给水泵;三油品国内原油罐区现有3台柴油泵、1台稳压泵控制柜更换为IP55防护等级。
2.4建设投资:人民币9958万元(已抵扣增值税)。
2.5计划工期:暂定4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齐鲁分公司炼油厂消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负责该项目的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培训、单机试车;配合联动试车、装置投用、性能考核;负责消缺整改;配合办理地方政府各项行政许可及验收;负责竣工图编制(含电子版)、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组卷成册)、竣工文件归档、质量保修、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对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控制等全面负责。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壹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壹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7年以来有独立承担的合同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石油化工装置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者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有6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类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有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有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采购负责人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1月15日 09:00至2021年1月22日 0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 09:00。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 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远程开标,地址为https://ebidding.sinopec.com。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远程开标,地址为https://ebidding.sinopec.com。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
邮编:255400;
联系人:高鹏;
电话:0533-7589984;
传真:/;
电子邮箱:gaopeng2.q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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