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忻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2021-01-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忻城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资源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忻城县自然资源局,招标编号:LBXCZC2020-G3-01269-GXLJ,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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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忻城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招标项目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CZC2020-G3-01269-GXLJ
项目名称:忻城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预算金额:
1标段:忻城县(城关镇、欧洞乡、新圩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及全县数据汇总工作预算为: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综合单价上控价为250元/宗,中标技术单位的该项服务工作经费最终以实际调查宗数作为结算;全县数据汇总工作综合单价上控价为15元/宗,中标技术单位的该项服务工作经费最终以实际汇总数据库宗数作为结算。
2标段:忻城县(大塘镇、马泗乡、北更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预算为: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综合单价上控价为250元/宗,中标技术单位的服务工作经费最终以实际调查宗数作为结算。
3标段:忻城县(红渡镇、古蓬镇、遂意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预算为: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综合单价上控价为250元/宗,中标技术单位的服务工作经费最终以实际调查宗数作为结算。
4标段:忻城县(思练镇、果遂镇、 安东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预算为: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综合单价上控价为250元/宗,中标技术单位的服务工作经费最终以实际调查宗数作为结算。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延长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的相关说明,本次投标允许2019年资质到期的单位继续使用原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止潜在投标人可通过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统一登陆口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注: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厅详见显示屏安排)(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元);
2、3、4标段均为肆万元整(40000.00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必须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到以下(以下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LBXCZC2020-G3-01269-GXLJ+标段号 )账户上,并将保证金转账底单凭证复印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行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1分标:45001627951050705296-1407;
2分标:45001627951050705296-1408;
3分标:45001627951050705296-1409;
4分标:45001627951050705296-1410。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迎宾支行,银行账号:
1分标:9558832108000097405;
2分标:9558832108000097413;
3分标:9558832108000097421;
4分标:9558832108000097439。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
1分标:7200154261000065;
2分标:7200154261000066;
3分标:7200154261000067;
4分标:7200154261000068。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73号
联系方式:蓝股长 0772-5512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联系方式:莫晓 0772-4280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晓
电 话:0772-4280129
4.监督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部门电话:0772-5517154
采购人: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