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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新区龙翔智能制造提升园区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吉林长春新区龙翔智能制造提升园区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1-13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1-11,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新区龙翔智能制造提升园区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龙翔智能制造提升园区一期已由长新发改字【2020】108、1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龙翔智能制造提升园区一期工程造价咨询。

2.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527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建筑面积67517.43平方米,其中在建建筑改造31517.43平方米,拟新建建筑3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2.3招标范围:长春新区龙翔智能制造提升园区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编制本工程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及调整;

(2)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查形象进度造价及月计量,确定进度付款;

(3)审查现场变更和签证,确定价款的调整;

(4)协助委托人确定设备和材料价格;

(5)审定工程阶段的分包结算及竣工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6)及时提供造价管理方面的信息,为委托人预测投资趋势和动态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

(7)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计划等;

(8)协助委托人编制目标成本,及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9)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10)其他有关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业务。

2.4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内,东至北远达大街,南至规划工业用地,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天威路。

2.5服务期限:中标单位收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程造价经相关部门审计结束止。

2.6成果或目标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造价咨询标准、规范合同约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合规。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8最高折扣系数:0.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近3年(2018-2020年)企业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财务要求:近3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需完成入吉信息登记。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1日至 2021年0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邮箱(448530071@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有被授权人签字的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4.1.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即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为新华苑宾馆(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3010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长春)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北湖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3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大禹南湖学府G18栋111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84316551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2021年01月11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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