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宜宾四川省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岸片区生态步道总体规划暨南部新区成贵高铁宜宾西站、渝昆高铁宜宾站周边区域生态步道示范段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宜宾,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重庆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501202000100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5012020001005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岸片区生态步道总体规划暨南部新区成贵高铁宜宾西站、渝昆高铁宜宾站周边区域生态步道示范段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重庆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 |
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24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55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岸片区生态步道总体规划暨南部新区成贵高铁宜宾西站、渝昆高铁宜宾站周边区域生态步道示范段详细规划编制服务。服务范围:宜宾市南岸片区。服务要求:1.总体规划结合城市生态、公共服务资源、城市特色景观等,对生态绿道进行专项规划研究,完成绿道总体规划布局及选线。总体深度同城市专项规划设计。2.示范段详细规划在南部新区选择合适区域作为示范区,示范区的设计应达到修规、可指导下一步具体设计的深度。主要包括示范区绿道布局、功能特点;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设计;其他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主要包括停车设施、自行车租赁设施等的规划布局,绿道专用标识系统;景观节点规划等内容。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完成规划的送审稿审查通过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成提交最终成果。服务标准:1.项目需求分析应包含①项目基本情况、②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生态步道规划设计等趋势③项目需求和中标后所需承担的研究工作等内容。2.实施方案应包含①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②必要的设备配置③研究思路、研究方法④技术路线、研究内容和重难点⑤研究实施时间计划安排、现场汇报思路等内容。3.项目管理应包含①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②内部控制管理、③风险控制等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易守永(评审小组组长)、马亚乔、谢建文(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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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550元(人民币)。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55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7万元,计划号:20394。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四、本项目采购公告2020年12月29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2200151。七、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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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长江大道中段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1878312063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强;联系电话:0831-2339389、220015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