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阿坝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民政局“快乐同行”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阿坝-汶川县,所属行业分类:民政局,中标商: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32212020001059,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32212020001059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民政局“快乐同行”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供应商地址 | 汶川县威州镇阳光家园三期电梯公寓1栋104 |
中标(成交)金额 | 58525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汶川县“快乐同行”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在全县建立3个儿童社工服务站点,分别为:
2.1.1威州镇南桥社区儿童社工服务站,辐射威州镇14个村、4个社区;
2.1.2绵虒镇向前村儿童社工服务站,辐射绵虒镇14个村、1个社区;
2.1.3水磨镇八一小学儿童社工服务站,辐射水磨镇9个村、2个社区。
2.1.4服务站点要求选在村(社)中心位置或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便于儿童或家庭参加活动。
2.1.5服务站点应包含室内空间(不小于20平米)及室外空间两部分(不小于80平米)。
2.1.6站点具备用电、用水、取暖等基础设施保障。
2.1.7项目点位悬挂“儿童社工服务站”标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并验收;服务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鲜小辉;伍绍凯;邹玉华;龙辉;赖良英(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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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本项目代理费定额收取:13000元;
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3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采购监管单位:汶川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6223822;3.“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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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民政局 |
地址: | 汶川县较场街下段6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837-624854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宏大致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汶川县中轴线羌韵古街3栋2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837-622262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邓老师 |
电话: | 0837-622262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