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新都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成都诚正助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14202100001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142021000015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诚正助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2栋25层2516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53300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审计和全过程绩效评价:(一)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
(三)各项目的工作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采购人工作计划时间需求执行。
★(四)配置固定的项目管理和作业团队,相关成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组成员。
(1)项目负责人:1名,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具有良好的技术管控和沟通协调能力;
(2)项目经理:2名,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好的组织、技术应用及质量复核管理办法,较好的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人,不含上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
(4)需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固定不变,如有变化,需征得采购人同意。★(五)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服务工作质量。供应商及其参与项目服务的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廉政纪律、保密纪律。一、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预付款: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备案,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票据后预付合同价的30%。
2、进度款: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票据后15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门娟,张璐,舒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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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0)1342号。预算品目:审计服务,预算总金额:550000.00元,最高限价:550000.00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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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8楼809室)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舒先生;联系电话:028-8308931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政务中心C区4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8-8300313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舒先生 |
电话: | 028-8308931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附件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