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自治区检察院院机关检察工作网局域网改造建设方案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以太网交换机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13日10:18
评审专家名单
奚之强、郭斌、孙亮
总中标金额
¥44.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蒙知雁、赵文宏
项目联系电话
0951-8647500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区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5926366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1-8647500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4647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自治区检察院院机关检察工作网局域网改造建设方案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8号楼
13389559831
44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的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以太网交换机
华为等
S5735S-L24T4S-A、S1720-10GW-2P等
1
441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奚之强、郭斌、孙亮
采购人代表:孙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6615.00元。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01月1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区检察院
联系方式:0951-592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0951-864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万树青
电话:0951-59263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蒙知雁、赵文宏
电话:0951-8647500
十、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自治区检察院院机关检察工作网局域网改造建设方案.(终稿).pdf
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