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2000342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检验检疫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2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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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3商务部分中2、投标人实验室人员配置的评分标准:“供应商本地实验室服务团队中需具备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医学检验类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为:“供应商为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中需具备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医学检验类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10:3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1年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3.原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月14日10:00(北京时间)-2021年1月14日10:3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1年1月28日10:00(北京时间)-2021年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17投标人须知附表:“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变更为:“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5.其余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品目: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采购计划号:(2020)1552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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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繁雄大道万象北路1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592327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13111881510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