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20003440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学生发展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2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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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月13日10:30至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月13日11:00(北京时间)”。
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月22日10:30至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月22日11:00(北京时间)”。
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备案号:(2020)3538号,采购品目:心理仪器,财政监督电话:028-61882648,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依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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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11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612937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1718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何女士 |
电话: | 028-6717186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