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监狱建设项目弱电系统工程
变更公告
1.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卫监狱建设项目弱电系统工程
2.原公告项目编号:宁正招字[2020]第34号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0日
4.变更事项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内容变更为“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本项目取值5%。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 时,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暂估价为不可下浮费。本项目取值3%。”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2.2.3(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内容变更为:
2.2.3(4)
| 项目管理机构 组成情况表
| (1)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符合本工程要求 1 分。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合理 4 分:技术负责人1 名(中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其余各岗人员按规定,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实验(取样)员1人、资料员1人,配齐得 3 分,缺一人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 1、请将项目经理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放在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2、将上述资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3、以上述资料扫描件以及电子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为打分依据。 4、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资料扫描件内容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所填写内容一致。如违反上述规定,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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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联系人:刘琦 电话:0951-619706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泽坤 电话:0951-8507082、18295699891
电子邮箱:10573879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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