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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三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首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凡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兆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剑斗镇月星村景观提升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剑斗镇月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剑斗镇月星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剑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93212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932120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32120元;
2.5. 工期要求:须在2021年2月28日完工,苗木养护期为1年(6个月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及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 月8 日至2021年1 月12 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本投标确认函自行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2210-2214,电话:18605953936,联系人:小柯),招标文件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当天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
6.4.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且已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 月19 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1月12日17时30分前通过邮箱(确认函扫描件)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剑斗镇月星村民委员会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剑斗镇月星村,邮编:362412
电子邮箱:/
电话:13959913763,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2210-2214,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411503743@qq.com
电话:18605953936,传真:/
联系人:小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