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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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召陵区4.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 月 22 日 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1-2
2、项目名称:2021年召陵区4.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6800.00元
项目最高限价:756800.00元
5、采购需求:
(1) 项目内容:2021年召陵区4.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测、初步设计、项目实施计划、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等服务。
(2) 项目地点:漯河市召陵区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6、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具备应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一份;
3.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1月 12日 0时 0分至 2021 年1 月19 日0 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 年 1月22 日 14点 3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 年 1月22 日14 点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磋商时请携带资料原件到现场,采购项目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3、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
收取金额:11352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漯河市召陵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5-2615589
代理机构:中诚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汾河路与为民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95-3281666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3236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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