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青王路消防救援特勤站项目设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青王路消防救援特勤站项目设计已由青县行政审批局以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青审批【项招标核】(2020)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青县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用地面积20010平方米(约30亩)。
2、青县青王路消防救援特勤站由场地、房屋建筑组成(消防装备另行购置)。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等;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暨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2 08:00至2021-01-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沧州市全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1 14: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沧州市全流程)。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青县消防救援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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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青县新华西路北侧,清州镇政府西侧
| 地址: | 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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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265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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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金龙
| 联系人: | 赵立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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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7-4310750
| 电话: | 0311-8928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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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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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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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byzb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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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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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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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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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0402 0224 0930 0076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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