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水域疏浚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代码:2018-440115-55-03-82717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水域疏浚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垦区内;
工程规模: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18号、19号)和1个4万吨级件杂货泊位(17号),水工结构均按照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泊位长度800m;向东顺岸建设5个5千吨级通用驳船泊位(12号至16号),其中16号泊位西端的58米岸线(接临17号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其余均按靠泊1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泊位长度493.7m。泊位岸线总长1293.7m。
项目投资:约2.4亿元;
计划工期:395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水域疏浚工程施工招标,疏浚范围为本工程的港池水域和水工结构到码头前沿线的水域,与四期工程相接的连接水域,与粮食及通用工程相接的连接水域。疏浚范围总面积约55.4万m2,疏浚工程量约721.99万m3。具体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满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于项目经理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港池或航道的疏浚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验收证书或工程质量鉴定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船机设置。投标人必须自有1艘(或以上)舱容为1000m3(或以上)具有双机双桨的耙吸船,自有或租赁3艘(或以上)6m3(或以上)抓斗挖泥船。自有指船舶所有人与投标人完全一致,且取得所有权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共有产权不视为自有);租赁的应提供船舶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要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证明材料包括船舶的所有权证书以及能证明耙吸船舱容和抓斗船斗容的船舶技术参数证明资料(如船级社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船舶推荐优先选用舱容1000~3000m3的小型耙吸船。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船舶必须操作性能良好,投入的耙吸船具有双机双桨(双机双桨是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内登记项目页中主机数目和推进器数目均为“2”或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发证部门或中国船级社(或中国船级社下属的船舶检验单位)出具的参数证明)。上述船舶均应提供所有权证书和参数证明(如有),原件备查。
(7)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工程卸泥要求、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卸泥区。需提供与卸泥区接收单位签订的接收意向书(意向书格式自拟),并提供卸泥区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海事部门出具的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及航行通告的复印件,材料处于有效期内。
(8)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2017-2019年)。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办理窗口为准)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必须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盖有公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内容一致。同时提供申请表中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开票资料(含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本网站和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联系人:宋工
电话:020-3466118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邮编:510730
联系人:罗工
电话:020-82211756
传真:020-82212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