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0082市桥环线快速化东环路与番禺大道节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0082市桥环线快速化东环路与番禺大道节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1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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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桥环线快速化东环路与番禺大道节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番发改投资函[2020]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市桥环线快速化东环路与番禺大道节点改造,线路起于番禺大道与市莲路交叉口,至番禺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处止,全长0.95千米。拟在番禺大道现状主线跨线桥东西两侧建匝道桥2座,长分别为431米、434米,宽均为10.5米;建人行天桥1座,长79.3米,宽3.3米;番禺大道立交节点改造后桥梁段总宽74.5米,路幅布置:(3米人行道+11米辅道+10.5米新建匝道桥)(改造段)+25.5米(现状番禺大道主线桥段)+(10.5米新建匝道桥+11米辅道+3米人行道)(改造段),双向16车道,番禺大道及东环路主线设计速度维持现状不变,辅道及新建匝道桥设计速度40千米/时,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另建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照明及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20179.14万元,建安费约14489.49万元。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
2.2.1勘察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35日历天内完成初测、初勘及验收,验收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含概算)后,40日历天内完成详测、详勘及验收,验收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如果非客观原因延误工期,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2.2详勘、定测成果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相关文件于施工图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10日历天之内交付发包人;
2.2.3后续服务从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类别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类别
标段
里程
范围
长度
工作内容
A类
(土建工程)
常规土建
类(A1)
K0+300
~K1+250
0.95
km
1.里程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人行通道工程、市政管线及配套实施的排水工程、雨污水管迁改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电力管沟等工程的勘察设计。
2.全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的勘察设计;
3.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等降噪音环保设计)的勘察设计;
上述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交通疏解专项设计、新建桥梁连接对旧桥的专项评估、征地拆迁图编绘、基坑监测等监测方案、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近五年(即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过:①累计2.85km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不少于0.95km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②1座类似工程的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7)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189300元,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
4.1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及合同费用结算原则
本工程勘察设计费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计算,并扣减项目建议书及工可编制等费用。工程勘察费用含测量费、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及物探费用。其中测量费包括用于规划报建的1:500地形图及放线册测量费;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青苗补偿、修筑钻机通行简易道路等全部费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相应的报价中。
结算价为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价,乘以中标费率(中标价/投标时建安费,投标时建安费为14489.49万元),最终结算价以财局审定为准。非设计人原因引起的重大方案调整所需增加的设计费用另行报上级部门批准。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投标登记时间应是从招标公告起5日),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同)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1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方式,投标人于2021年1月11日0时00分至2021年2月1日10时00分将加密的电子文件完整上传。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含电子版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2月1日9时30分至2021年2月1日10时00分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7.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18
号905
邮政编码:511400邮政编码:510627
联系人:李工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84626902电话:020-87598580转8050
传真:020-84626902传真:020-8758007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gz87586825@126.com
网址:/网址:http://www.jsjcpm.com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一级
公路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
注:1.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以上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业绩要求
近五年(即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过:①累计2.85km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不少于0.95km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②1座类似工程的桥梁工程勘察设计。
注:1.投标人的业绩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项的规定。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4.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加分条件(如有)的认定原则如下:联合体成员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的各专业工程满足对应的业绩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信誉要求
在2019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2019年度而2018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上述信用等级的要求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
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
数量
资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即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备选人
1
注:1.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项的规定
2.“类似工程”均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改造)的勘察设计项目
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非联合体优先;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3)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2019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4)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5)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须附上银行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0分
技术能力④: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⑤:10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
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
号
评审
因素
评分
因素权重
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
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建议书
35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分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
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高,得4.5~5分;
思路比较清晰、切实可行程度较好,得3.5~4.5分;
思路清楚、切实可行,得3~3.5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
可行性程度高,得9~10分;
可行性程度较好,得7~9分;
措施可行,得6~7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
合理程度高,得4.5~5分;
合理程度较好,得3.5~4.5分;
相对合理,得3~3.5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
可行性程度高,得4.5~5分;
可行性程度较好,得3.5~4.5分;
措施可行,得3~3.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
完善程度高,得9~10分;
完善程度较好,得7~9分;
较为完善,得6~7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
号
评审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
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
分项
分值
2.2.4
(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
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9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2分,最多加6分。
投标形式
5分
非联合体得5分,联合体得0分
2.2.4
(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注:E1=0.6,E2=0.3;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
(3)
其
他
因
素
业绩
25分
常规土建类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0分;
在此基础上,近5年(2016年至今)内:
①累计增加完成2.85km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每增1倍加1分,最多加3分
②每增加完成过1座类似工程的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加2分,最多加12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
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3)
其
他
因
素
履约信誉
10分
履约情况
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5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原因、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4分/次;
(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扣1分/次。①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信用评价
5分
信用等级分值(5分)
信用等级为AA、A、B、C级单位的得分分别为5、4.75、4.45、3.6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6.2
3.6.2项(2)末增加以下条款:
g、广东省实施《中华人名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3.6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3款:
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款-3.9.5款:
3.9.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附件:
招标申请函.pdf
市桥环线东环路与番禺大道节点项建批复.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公告(含附件)1.11.doc
市桥环线快速化设计招标文件(盖章搞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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