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鸡乡人民政府采购环卫服务项目 |
采购单位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1-01-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01-11 08:30:45至2021-01-15 17:30:45 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01-21 15:00:45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号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5-2233688 |
采购单位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金鸡街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2802014 |
代理机构名称 | 保山昊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兰苑巷7号2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5-2233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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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鸡乡人民政府采购环卫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兰苑巷7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21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金鸡乡人民政府采购环卫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0
最高限价(万元):80
采购需求:根据招标人需求,对金鸡乡公厕管理、污水池管护、中转站运行维护、做好全乡坝区片公路、村寨内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1-11 08:30至2021-01-15 17: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兰苑巷7号2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1-2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号
五、开启
时间:2021-01-2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金鸡街1号
联系方式:0875-2802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昊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兰苑巷7号2楼
联系方式:0875-2233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75-223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