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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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LCG-RA202012010_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年瑞安市飞灰固化处置运输服务(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公告中其他补充事宜中第7项
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2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补充文件
详见补充文件
3
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中5.4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扣除6%。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扣除6%。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瑞安市环卫管理中心
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99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779228
质疑联系人:施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68813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安阳南路669号四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张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26588221
质疑联系人:陈茜茜
质疑联系方式:1596772339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真:0577-65827570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采购需要6540800
附件信息:
2021年1月8日发布2021-2022年瑞安市飞灰固化处置运输服务补充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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