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化龙镇石化大道(草堂平交以南段)拓宽工程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道路绿化工程
补充公告
(项目编码:JG2020-6060)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招标的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道路绿化工程,现对本项目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1、本项目重新发布图纸、重新发布招标文件(WORD)、电子招标文件(GZZF)及工程量清单(COS),请投标人自行在本补充公告电子附件处下载。
2、本项目修改招标控制价,详见本补充公告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详见附件)。
3、招标公告第十一条第2点,修改为: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增加第8点:
8.投标人信用情况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5、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件中,投标保证金内容修改为:1.投标担保额度:3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査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或保证保险应由中国注册且在广州行政辖区内开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得出的受益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注:1、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纸质原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凭证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按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
6、招标文件中,16.1条修改为: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并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期退回投标保证金。
7、招标文件中,附表2《资格审查表》增加评审内容: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
8、招标文件中,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中,第五条,修改为:五、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没有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
9、招标文件中,附表1“开标记录表”作相关修改,详见重新发布招标文件。
10、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收、开标等流程时间已作重新调整,具体如下:
1)、投标登记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止。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及递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时间:2021年1月27日8时45分至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止;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开标室。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至2021年1月27日10时00分止;
4)、开标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开标室。
11、投标人质疑期限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已重新开放答疑时间,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提问)
12、请各投标人按最新日程安排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日程按排为准)。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工程名称: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道路绿化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元):1617953.16
分部分项工程费(元):1406191.94
措施项目费(元):56198.28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36617.46(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元):21970.48
其中暂列金额(元):/
(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暂列金额)
规费(元):/
税金(元):133592.46
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
列金额报价。
招标单位(公章):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招文(补充公告发布).doc
6060补充公告12.31.doc
JG2020-6060_20201231145208.GZZF
金光西大道(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道路绿化)-施工图修编(1)12.29(补充公告发布).rar
金光西大道(滨河路至兴业大道)道路绿化工程0012020-12-3109:42.CO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