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岗镇凤凰围路北延长线道路工程(KO+450~KO+890)监理服务的中标、成交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东莞市
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30日14:36
评审专家名单
刘耀权、李启阔
总中标金额
¥63.30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9-28681631
采购单位
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9-28681631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1900-23-202012-2321201-0007
二、项目名称:凤岗镇凤凰围路北延长线道路工程(KO+450~KO+890)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杭州正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民和路481号联合中心南区1幢601室;中标(成交)金额633080.00;备注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凤岗镇凤凰围路北延长线道路工程(KO+450~KO+890)监理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责任期为36个月,其中施工期暂定12个月(自采购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24个月。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刘耀权、李启阔
采购人代表名单:李富克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计算。收费金额(元):9496.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磋商小组一致推荐“杭州正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联系方式:0769-87511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3号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9-28681631
十、附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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